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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压设备PED指令
发布时间: 2014-09-19 23:18:31
关于PED指令

自2002年压力设备指令(PED)5月28日起销往欧盟的压力设备类产品(诸如灭火器、压力表、阀件、安全阀、 空气柜、塔槽、管路、管件压力设备指令(PED) 压力设备指令(PED)、蒸汽设备等装载或输送流体的设备) 必须符合压力设备指令(Pressure Equipment Directive)压力设备指令(PED), PED, 97/23/EC)。凡是设计 压力超过0.5bar的设备,无论其压力、容积为何,均须符合CE-PED的规定。
1.1 PED认证的性质
 
PED就是欧共体成员国就承压设备安全问题在法律上取得一致而公布的强制性法规。
 
PED范畴的所有承压设备均必须强制性的满足指令中规定的基本安全要求。
 
1.2 PED的意义
 
用一个统一的认证方案代替欧共体成员国原有的规则,它对承压设备的设计﹑制造和符合性评审要求适用于欧共体的所有成员国。
 
  CE标志是一种象征,表明其符合有关指令的要求,可以自由地进入欧洲市场和投入使用。
 
1.3 PED认证的范围
 
    PED指令适用于最高工作压力PS大于0.5bar的承压设备和成套设备的设计、制造和合格评估。
 
承压设备:是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附件和承压附件的总称。承压设备还包括与承压部分连接的零部件,例如法兰、接管、接头、支座、吊耳等。 一段还不是一个管道系统一部分的管子不认为是压力设备, 但是同样的一段管子带有法兰, 安全阀, 弯头等就被认定为是压力设备。
 
压力容器:指盛装流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空间。
 
压力管道:承压系统间传输流体的管件的总称。压力管道既可以是单根管,又可以是由管子、管件、膨胀节、软管以及其它承压部件组成的管系。
 
安全附件:用来防止承压设备超出许用极限的装置。包括:
直接限压装置-如安全阀、爆破片、屈服杆、受控的安全释放系统(CSPRS)
限制装置-压力开关、温度调节阀、液位计,以及与安全有关的调节控制装置(SPMCR)
承压附件:具有一定功能和一定承压空间的装置。
成套设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承压设备组成,具有整体功能的组合设备。
 
本指令不包含的范围
 
•         近海或路上设施间输送流体或其它物质的长输管线
 
•         供水、分配和排水网络及其相连的设备
 
•         87/404/EEC简单压力容器指令
 
•         75/324/EEC喷雾器
 
•         发动机, 蒸汽机, 气体/蒸汽涡轮机, 涡轮发电机, 泵和传动装置
 
•         最终消费用的碳酸饮料瓶或罐头
 
•         用于液体上面的气体压力不大于0.5bar的液体容器
 
•         柔软外壳构成的承压设备
 
•         在现场由最终用户负责装配 (部件符合PED)
 
 
 
PED认证费用
PED认证费用取决于产品预期用途、介质、压力、直径、容积,根据这些参数判断其所在的危险等级 范围,然后根据所在等级确定产品适用的合格评定模式和认证模式(批量生产、单件生产),认证费 用的高低完全取决于产品的危险等级、认证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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